发布时间:2020-11-30 热度:
如果存在实际雇佣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且按月定期支付报酬。则企业需要按照“工资薪金”给其发放报酬,同时需要帮其代扣代缴社保以及个税。如果不存在实际雇佣关系,且没有与其签订有期限的劳动合同,只是偶尔或按次提供的劳务。则这种情况就应该按照劳务费处理即可。
政策依据: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《征收个人所得税若干问题的规定》的通知》(国税发〔1994〕89号)
十九、关于工资、薪金所得与劳务报酬所得的区分问题工资、薪金所得是属于非独立个人劳务活动,即在机关、团体、学校、部队、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中任职、受雇而得到的报酬;劳务报酬所得则是个人独立从事各种技艺、提供各项劳务取得的报酬。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,前者存在雇佣与被雇佣关系,后者则不存在这种关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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